乐山市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弘扬宪法精神 服务科学发展
在活动现场,参加单位通过悬挂标语、图板展示、散发书籍传单、提供法律咨询、播放音像资料等形式,结合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记者获悉,此次活动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一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市、县两级法建办高度重视,及时发出了《关于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并紧扣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活动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据统计,活动当日共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设立法律咨询点10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悬挂大小宣传标语、挂图200多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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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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