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大力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攀枝花市组织编制了《攀枝花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5年)》拟对全市废弃闲置矿山用地、煤炭采空沉陷区、棚户区和废弃矿山办公场所以及零星孤立的城市建设用地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具备复耕条件的复垦为耕地,退出的建设用地等量调整到符合我市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域。
目前,《攀枝花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2-2015年)》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上报省政府待批准。总体规划中共确定67宗,2710公顷工矿废弃地作为复垦区域,分4年实施,2012年实施9个项目,553公顷。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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