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启动
本次行动分为宣传、检查、总结三个阶段,采取用人单位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业企业、煤矿、交通、水利、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承建我市高速公路、铁路、水电等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公示及权益告示牌公示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问题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对其进行曝光,并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到吊销营业执照;对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涉嫌逃匿的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目前,宣传阶段到各乡镇、园区、企业发放《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涉及农民工3000余人。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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