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领取养老金人数近52万 支付养老金5.97亿元
2009年起,泸州市人社局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层层部署,将试点工作纳入各区县政府“民生工程”考核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全市7个区县分四批先后于2009年12月(泸县)、2010年12月(古蔺县)、2011年7月(江阳区、纳溪区、合江县)、2012年7月(龙马潭区、叙永县)实施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并于2012年7月1日同步开展了第一、二、三批试点区县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试点工作。各区县人社部门积极争取将政府补贴资金和工作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城乡居民“泸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各区(县)分别设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全市新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98名,为试点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与此同时,市人社局将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切实做到"既能受理、也能办理"。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综合上线率、经办人员实地培训率、新农保上线率、城镇居保上线率、业务数据清理导入率“五个”100%。2009年以来,市人社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其他事项168万件(次),占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件数总量的51%,实现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三个”100%。今年10月,市人社局荣获“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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