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全面启动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
2012年11月23日 00时00分
来源:
眉山市府
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眉山出台了《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从2012年11月起,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重点从就医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费用控制管理、目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础管理及社会监督等七个方面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评价,评定四个等级(AAA级、AA级、A级、无等级)。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认真履行服务协议的,立即取消评级;情节严重的,中止医疗服务协议,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分级管理的实施将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参保人员得到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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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