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领到工资,高高兴兴过年,维护我市社会稳定,根据四川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从2012年11月26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重点检查大型工程欠资问题
据介绍,此次检查范围包括: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及承建我市高速公路、铁路、水电等施工单位。
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最低工资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公示及权益告示牌制度落实情况;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其他权益维护情况。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检查过程中,将特别重视高速公路、铁路、水电以及因施工建设导致城镇搬迁等新建项目涉及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有效预防因工资拖欠引发的群体性或者其他恶性事件。
严肃处理拖欠克扣工资问题
市、区、县于2011年11月26日起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使农民工投诉有门,维权有路。
此次检查将严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具体包括:对存在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恶意拖欠、克扣情节严重的,可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到吊销营业执照;对不按《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及时依法处理;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将协调当地人民法院尽快执结。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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