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遂宁市: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加大行政效能问责力度

  • 2012年10月24日 00时00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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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和行政问责等事项

      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加大行政效能问责力度

      10月23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华章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11次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和行政问责等事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兵,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云,副市长胡家正、何洪、邓为,市政府秘书长贺武出席会议。遂宁军分区司令员王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仁树应邀参加会议。会议还特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工作监督员各2人列席会议。

      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最高可奖励3万元

      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遂宁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后简称《办法》),决定按照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四个不同等次给予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人员现金奖励。而且,举报瞒报、谎报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最高奖励3万元。

      会议指出,《办法》出台后,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更多的群众了解此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人人监督、人人参与、人人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管理,认真落实举报工作的各项制度,对群众举报案件,要严格做好举报受理、处理、转办以及督办工作,做到有案必查。

      大力加强行政效能问责工作,执行不力要严格问责

      会议研究了如何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问责工作。为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针对当前个别单位、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市监察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问责工作的通知》(后简称《通知》),会议原则通过了该《通知》。《通知》从三个方面对重点问责情形进行了说明,一是推诿扯皮的四种典型问题,二是工作执行不力的五种典型问题,三是引发重大事件的五种典型问题。《通知》要求,对存在这些典型问题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作出检查、告诫、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限期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有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干扰、阻碍问责调查的,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应当从重问责;有主动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主动承担责任的,可从轻问责。凡受到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扣减单位当年年度目标考核分,取消个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各类先进资格。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统一认识,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搞好对照检查和整改,通过建立完善制度和制度执行,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及时依法予以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要主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各级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需要行政问责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决不姑息。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约束公务员尽职履责,大力提升行政效能。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遂宁市绿色发展专家顾问团工作细则》《遂宁市工业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等事项。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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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市: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加大行政效能问责力度

  • 2012年10月24日 00时00分
  • 来源: 遂宁市府
  •   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和行政问责等事项

      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加大行政效能问责力度

      10月23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华章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11次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和行政问责等事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兵,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云,副市长胡家正、何洪、邓为,市政府秘书长贺武出席会议。遂宁军分区司令员王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仁树应邀参加会议。会议还特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工作监督员各2人列席会议。

      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最高可奖励3万元

      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遂宁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后简称《办法》),决定按照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四个不同等次给予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人员现金奖励。而且,举报瞒报、谎报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最高奖励3万元。

      会议指出,《办法》出台后,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更多的群众了解此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人人监督、人人参与、人人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管理,认真落实举报工作的各项制度,对群众举报案件,要严格做好举报受理、处理、转办以及督办工作,做到有案必查。

      大力加强行政效能问责工作,执行不力要严格问责

      会议研究了如何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问责工作。为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针对当前个别单位、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市监察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问责工作的通知》(后简称《通知》),会议原则通过了该《通知》。《通知》从三个方面对重点问责情形进行了说明,一是推诿扯皮的四种典型问题,二是工作执行不力的五种典型问题,三是引发重大事件的五种典型问题。《通知》要求,对存在这些典型问题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作出检查、告诫、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限期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有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干扰、阻碍问责调查的,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应当从重问责;有主动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主动承担责任的,可从轻问责。凡受到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扣减单位当年年度目标考核分,取消个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各类先进资格。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统一认识,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搞好对照检查和整改,通过建立完善制度和制度执行,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及时依法予以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要主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戒推诿扯皮现象发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各级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需要行政问责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决不姑息。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约束公务员尽职履责,大力提升行政效能。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遂宁市绿色发展专家顾问团工作细则》《遂宁市工业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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