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动物防疫工作健康发展
近年来,凉山州共安排中央、省、州、县财政动物疫病防控经费1.5亿元。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紧紧围绕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中心,认真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地方疫病计划免疫,规范动物疫情的报告,严格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强化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等。同时还针对“会理8·30”地震和突发洪涝泥石流灾害以及夏季气候高温高湿,季节性动物疫病高发易发的特点,大力开展猪链球菌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截至目前,国家共投入资金10780万元,先后新建和改造实验室18个(其中县级17个,州级1个),乡镇畜牧兽医站617个,疫苗储存冷藏(冻)库18个。为进一步提升全州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5年6月,在凉山州畜牧局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全体动物防控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凉山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分别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认可和认证,并于2010年通过复评审。成为全省动物防疫系统唯一通过国家和省认可/认证的实验室。此举进一步提高州动物疫控中心实验室监测水平,具备了国际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或)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
目前,凉山州除会东、普格、布拖、美姑等四县外,其余各县市认真按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基本完成了兽医体制改革任务。根据《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州、县分别组建了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同级兽医管理机构归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和畜产品加工企业驻厂检疫等行政执法工作。并在整合兽医技术支持机构、职责和资源的基础上,组建了州、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兽医管理机构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重要基石保障和依托,承担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等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另外,各县市还建立健全了村级防疫网络,每村聘请了1名动物防疫员兼疫情观察员,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本村动物免疫注射、消毒和疫情观察等工作。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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