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阿坝州委 州政府就切实做好汛期群众临灾避险安全转移发出紧急通知

  • 2011年07月08日 00时00分
  • 来源: 阿坝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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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临灾避险安全转移工作的紧急通知


      阿委办发电〔2011〕47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7月2日以来,阿坝州普降大到暴雨,共引发地质灾害102处,土石方量达182.5万立方米,全州13县、64个乡镇、9.53万人受灾。其中,7月3日,茂县南新镇棉簇村发生重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导致鑫盐化工厂生产、办公设施设备严重受损,8人失去联系;汶川县银杏乡罗圈湾高家沟发生山洪泥石流灾害,国道213线近400米道路路基被冲毁;7月6日,理县朴头乡朴头村甲司口沟发生泥石流,国道317线被阻断,泥石流冲入杂谷脑河;小金县美沃乡头道桥村发生泥石流,18户农房被冲毁。据气象预测,我州强降水天气过程还将持续,局地出现暴雨、大暴雨的可能性大。特别是我州地处“5·12”汶川特大地震极重灾区,群山松动,防汛抗洪和预防地质灾害的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群众临灾避险安全转移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一、务必把群众临灾避险安全转移作为当前防灾减灾工作的重中之重。

      7月以来,我州发生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再一次警示我们:只要切实做好了群众临灾避险转移,就能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反之,就将导致群众生命危险,防灾减灾工作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各县、州直各部门一定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突发、并发的特点,充分准备可能发生的灾害,正确估计抵御灾害的能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把组织群众临灾避险转移作为重中之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大灾不发生群死群伤。

      要加大“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增添措施,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点制定好安全转移路线、避灾场所、临时安置救助方案,狠抓安全转移群众准备工作的落实,确保在灾害发生前,坚决有效地将危险地带群众提前转移到安全场所。(临灾避险安全转移的对象包括:受灾害威胁的村民、企业人员、学校师生、机关职工、工程施工人员、抢险救灾人员、旅客以及临时在当地务工、经商等方面的人员。)安全转移群众务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务必抓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

      (一)加强灾害监测。要进一步排查洪涝、地质灾害隐患,落实排查责任,落实监测责任。对隐患点的监测要坚持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基层监测员队伍建设,确保每处灾害隐患点都至少有1名监测员。要认真落实定点定员、24小时监测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到险情早发现、早预警、早转移、早处置,牢牢掌握防灾减灾的主动权。为确保监测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州政府按照每个乡(镇)2万元的标准,将监测经费紧急调拨到县,各县要按照不低于州级财政补助的标准,落实好监测工作补助,确保群测群防工作有人员、有设备、有措施、能预警。

      (二)加强预警预报。要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人、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一旦收到预警信息,立即通过广播电视警报、发送短信、敲锣打鼓、逐户通知等形式,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受灾害威胁的乡(镇)、村(组)、农户、学校、企业、一线施工单位和一切应当通知到的人群。要落实紧急避险转移的组织和指挥,果断下达紧急避险转移命令,迅速组织受威胁地区的群众按预先制定的转移路线疏散到临时避灾场所,并逐户、逐企业、逐施工场所清理是否有遗漏人员,做到无一遗漏。当前,尤其要加强工业企业、小水电企业职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和临灾避险转移工作。各县、州经信委、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必须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教育、警示,提高他们的防灾救灾意识和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的自觉性,提高企业职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务必落实避灾防灾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一)全面落实首长负责制。各县的县委书记、县长是本区域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排查、亲自督促落实。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健全责任体系,把防灾减灾责任落实到农户、企业和人头,落实到最基层和第一线。当前,乡(镇)换届已经开始,人员变动较大,在这种特殊时期,尤其要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加强工作衔接沟通,绝不能因为人员调整,出现缺位、空档,发生自然灾害责任事故。

      (二)全面落实应急值守制。全面落实县委书记、县长、分管领导汛期带班制度和“双人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值守,确保政令畅通。州委、州政府将对各县值守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值守不到位、政令不畅通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科学有序组织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各县、州直各部门要服从统一指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尤其是各类企业和施工单位一定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迅速、科学、有序组织企业员工和施工人员临灾避险安全转移。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贻误战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6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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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坝州委 州政府就切实做好汛期群众临灾避险安全转移发出紧急通知

  • 2011年07月08日 00时00分
  • 来源: 阿坝州府
  •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临灾避险安全转移工作的紧急通知


      阿委办发电〔2011〕47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7月2日以来,阿坝州普降大到暴雨,共引发地质灾害102处,土石方量达182.5万立方米,全州13县、64个乡镇、9.53万人受灾。其中,7月3日,茂县南新镇棉簇村发生重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导致鑫盐化工厂生产、办公设施设备严重受损,8人失去联系;汶川县银杏乡罗圈湾高家沟发生山洪泥石流灾害,国道213线近400米道路路基被冲毁;7月6日,理县朴头乡朴头村甲司口沟发生泥石流,国道317线被阻断,泥石流冲入杂谷脑河;小金县美沃乡头道桥村发生泥石流,18户农房被冲毁。据气象预测,我州强降水天气过程还将持续,局地出现暴雨、大暴雨的可能性大。特别是我州地处“5·12”汶川特大地震极重灾区,群山松动,防汛抗洪和预防地质灾害的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群众临灾避险安全转移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一、务必把群众临灾避险安全转移作为当前防灾减灾工作的重中之重。

      7月以来,我州发生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再一次警示我们:只要切实做好了群众临灾避险转移,就能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反之,就将导致群众生命危险,防灾减灾工作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各县、州直各部门一定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突发、并发的特点,充分准备可能发生的灾害,正确估计抵御灾害的能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把组织群众临灾避险转移作为重中之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大灾不发生群死群伤。

      要加大“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增添措施,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点制定好安全转移路线、避灾场所、临时安置救助方案,狠抓安全转移群众准备工作的落实,确保在灾害发生前,坚决有效地将危险地带群众提前转移到安全场所。(临灾避险安全转移的对象包括:受灾害威胁的村民、企业人员、学校师生、机关职工、工程施工人员、抢险救灾人员、旅客以及临时在当地务工、经商等方面的人员。)安全转移群众务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务必抓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

      (一)加强灾害监测。要进一步排查洪涝、地质灾害隐患,落实排查责任,落实监测责任。对隐患点的监测要坚持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基层监测员队伍建设,确保每处灾害隐患点都至少有1名监测员。要认真落实定点定员、24小时监测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到险情早发现、早预警、早转移、早处置,牢牢掌握防灾减灾的主动权。为确保监测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州政府按照每个乡(镇)2万元的标准,将监测经费紧急调拨到县,各县要按照不低于州级财政补助的标准,落实好监测工作补助,确保群测群防工作有人员、有设备、有措施、能预警。

      (二)加强预警预报。要进一步完善“预警到人、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一旦收到预警信息,立即通过广播电视警报、发送短信、敲锣打鼓、逐户通知等形式,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受灾害威胁的乡(镇)、村(组)、农户、学校、企业、一线施工单位和一切应当通知到的人群。要落实紧急避险转移的组织和指挥,果断下达紧急避险转移命令,迅速组织受威胁地区的群众按预先制定的转移路线疏散到临时避灾场所,并逐户、逐企业、逐施工场所清理是否有遗漏人员,做到无一遗漏。当前,尤其要加强工业企业、小水电企业职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和临灾避险转移工作。各县、州经信委、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必须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教育、警示,提高他们的防灾救灾意识和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的自觉性,提高企业职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务必落实避灾防灾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一)全面落实首长负责制。各县的县委书记、县长是本区域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排查、亲自督促落实。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健全责任体系,把防灾减灾责任落实到农户、企业和人头,落实到最基层和第一线。当前,乡(镇)换届已经开始,人员变动较大,在这种特殊时期,尤其要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加强工作衔接沟通,绝不能因为人员调整,出现缺位、空档,发生自然灾害责任事故。

      (二)全面落实应急值守制。全面落实县委书记、县长、分管领导汛期带班制度和“双人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值守,确保政令畅通。州委、州政府将对各县值守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值守不到位、政令不畅通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科学有序组织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各县、州直各部门要服从统一指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尤其是各类企业和施工单位一定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迅速、科学、有序组织企业员工和施工人员临灾避险安全转移。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贻误战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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