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财政局深入开展财政专户自查清理工作
对市局自查清理出的29个不符合开户规定、具有同类或相似资金性质的财政专户,我局按相关规定全部纳入了撤并范围,并按资金性质将专户结余资金分别缴库、退回国库或归并入了相关财政专户。目前,纳入撤并范围的29个专户已全部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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