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加强汛前地质灾害防治
二是广泛宣传。组织干部先后深入各村、组、农户,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防治知识,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预防地质灾害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三是深入排查。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自查工作,组织专人深入实地,逐点督促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措施,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主要地灾点,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7156份,设立警示标志16处,落实行政责任人32人、监测责任人218人。
四是加强监测。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巡查监测,切实搞好临灾避险防范工作。
五是强化监管。对已建成但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和矿山,责成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治理或避让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未做评估的不予报征用地;对新办矿山和延续登记的矿山,严格开展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和矿山开采方案设计;对不符合要求的或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坚决禁止开采,千方百计消除和避免因人类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隐患。
六是狠抓治理。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合力防灾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确需实施工程治理的3处隐患点,采取了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防治措施,帮助群众免受地质灾害威胁。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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