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安交警全力开展2011年社会治安严打整治夏季会战道路交通管理专项行动
一、针对近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特点,要求交警科学布警、科学设点、加强流动巡查,保证重要路段、时段随时见警,尤其是落实周末和节假日勤务安排,切实加强检查。
二、各级交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夏季会战”的要求,对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驾驶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和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等9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要依法从严查处。对醉酒驾驶、盗抢机动车等犯罪要严厉打击,同时要鼓励群众踊跃举报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奖励。
三、要充分发挥治安卡点、电子监控系统的作用,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服务站,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乘载人数、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驾驶资格等,发现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罚,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要严禁客运车辆夜间通行。对灾害造成道路安全性能降低的路段,要加强监控,防止7座以上客车冒险通行。
四、进一步加强与工商、交通等部门和其他警种的协作配合,共同对汽车修理行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清理非法交易窝点。涉及机动车走私的,加强与海关协作,健全走私机动车辆移交制度。涉及军队、武警车辆的,加强与军队、武警部队协作,加大对假冒军警车辆的打击力度。
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对广大人民生命安全的危害性。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辟网上举报和短信举报等多种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措施,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专项行动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争取全社会对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关注、理解、参与和支持。
六、主动配合安监、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和进出站检查。协调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市县三级以下运输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要禁止从事营运。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开展源头管理责任倒查,落实责任追究。主动协调市安委会组织安监、监察、交通等部门开展交叉检查。
责任编辑:
秦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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