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严格实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规划 实现三年创建目标
按照规划要求,我市将在2012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束后正式启动创建工作,在2013年创建四川省第三届文明城市。会上,与会人员就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商议讨论,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与意见。
李静在听取大家的意见后指出,我市的创建工作要严格按照《眉山市创建四川省文明城市三年工作规划》进行实施;要以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为契机,实现城市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我市要坚定不移地抓好创建工作,实现三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在创建过程中,要务求实效,以老百姓得实惠为目标。同时,要抓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结合,真正把眉山建成一个环境优美、市民文明的城市。
李静强调,文化是我市的突出优势,创建文明城市要与弘扬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将文化的精髓融入到创建中,使创建工作更有根基,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市民养成自觉的文明行为。
责任编辑:
秦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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