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采取五强化措施切实加强洪灾后动物防疫工作
(二)强化灾后免疫。对新补栏畜禽和经免疫抗体监测不达标的畜禽,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补免,防止疫情发生。
(三)强化疫情监测。加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等动物疫病的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扩大日常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次数,及时发现问题,排除疫情隐患。
(四)强化检疫监督。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履行动物检疫监督职责,严格执法,严厉打击收购、加工、运输及经营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的行为,确保上市畜产品安全。
(五)强化防疫督查。组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深入到灾区动物疫病防控一线进行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重点检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免疫、消毒、疫情监测和报告等关键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到有目标、有要求、有布置、有检查,确保灾后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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