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灾后重建相关问题专项调查结果出炉
四川省绵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2日称,针对媒体日前报道的三台县在涪江河滩地上修建餐饮、娱乐设施和县国资委用灾后重建资金向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增资等问题,四川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取证,目前调查结果已出炉。
调查显示,涪江河滩地开发利用问题属实。2008年,三台县城区防洪堤梓州大桥至老城壕段建成后,堤外200多亩河滩地闲置,建筑及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三台县政府结合打造餐饮一条街的规划,决定由宏达公司负责对堤外200余亩土地的开发利用。现已建成山鑫休闲广场等休闲餐饮设施,建筑以木质结构的平房临时建筑为主。
上述行为违反了《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三台县已于5月29日开始对涪江河滩地违规建筑实施拆除。
调查显示,宏达公司是三台县人民政府独资,并经上级相关部门认证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主要开展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的投融资、支持产业发展等业务,下属9个全资子公司。在灾后恢复重建中,三台县政府将涉及镇乡和县级党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交由宏达公司实施,代表政府履行业主职能,共承担重建项目158个,安排中央重建基金15397万元。截至目前,158个重建项目已基本完工。宏达土地房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房产公司)是宏达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承担灾后重建任务,其管理使用的灾后重建资金存放于三台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设的灾后重建基金专户。
经调查,2009年12月30日,三台县为增强宏达公司融资能力,弥补灾后重建资金缺口,县国资委批复同意宏达公司将镇乡及县级部门灾后重建资金9438.2万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9000万元,其余资金作为资本公积。2009年12月31日,三台县财政局向宏达公司财政专户转入其承担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中央基金余额8167.89万元。经验资后,于2010年1月11日,转入宏达房产公司灾后重建专户,全部用于公司承担的相关灾后重建项目建设。2010年5月5日,宏达公司办理了工商增资变更登记,增加宏达公司实收资本8000万元。同时,宏达公司增加资本公积167.89万元。
调查表明,宏达公司用于增资的灾后重建资金8167.89万元,纳入了三台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专户进行管理,自始至终处于财政的监管之下,资金未被挪用,全部用于了灾后重建项目,没有用于房地产开发,宏达公司所承担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未受到影响。
但同时,宏达公司将其承担的重建项目中央重建基金余额8167.89万元增资后,资金在宏达公司财政专户停留了10天,才转入宏达房产公司灾后重建专户,属虚假注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目前,三台县已着手对宏达公司的虚假注资行为进行整改,已经免去相关责任人三台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原宏达公司董事长)黄海燕、三台县水务局局长何勇、三台县水务局分管副局长涂庆国的党内和行政职务。绵阳市、三台县两级已经启动对涪江河滩地违规开发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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