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机制 增强农村贫困人口“造血”功能
2011年06月10日 00时00分
来源:
巴中市府
一是加大低保调标扩面力度,完善应保尽保机制,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今年将对重、特大病患者、精神病患者、重度残疾者进行调查核实,确属生活困难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通过2-3年的争取和努力,将全市所有贫困对象纳入低保,保障其基本生存权,为脱贫致富奠定基础。二是健全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机制,确保有效缓解贫困人口治病难,预防和遏制因病返贫。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众参合参保,积极探索特殊困难群体重点救助办法,对农村低保、五保、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开展门诊救助,逐步取消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和住院起付线,提高重特大病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0%左右,比其他救助对象高10%,民政部门对特殊困难群众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的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比上年提高10%,但个人年度内累计救助不得超过1万元。三是建立临时生活救助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应急保障落到实处。明确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主要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对因灾因病、劳动力缺乏、教育开支过大的贫困家庭主要以临时救助和低保救助为主,其他贫困对象主要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协调县区财政按农村人口总数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预算临时救助资金,建立临时救助专户,确保此项制度的全面建立,有效帮助突发性困难群体应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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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