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政府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意见
凉府发〔201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治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
(一)着力解决招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
政府机关干部、领导干部家属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和操纵招投标活动。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投标有形市场,加强招投标活动和标后监督管理。尽早试行国家投资项目规模标准以下随机比选办法,逐步实现网上投标、电子辅助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等,切实解决招投标中人为因素干扰大、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操纵招标结果等突出问题。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即“网上超市”)建设,实现通用货物政府采购“全覆盖、全流程、全上网、全透明”的目标,切实解决政府采购周期长、价高质次、过程不够透明以及容易产生腐败等问题。建立招标(采购)诚信体系,严格实行廉政承诺制度。专项治理借用资质投标和出借资质收取费用、违法违规转包等突出问题。要依法治理土地、矿产、水能等资源开发中的腐败问题;严格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将工程项目化整为零、化大为小、规避招标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二)依法治理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中侵害群众权益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切实解决城市、库区房屋征收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征收房屋、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的补偿,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公开补偿标准、补偿对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允许行政强制拆迁,不得采取暴力和威胁等手段强迫搬迁。要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的规定,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切实解决政府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权力寻租。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着力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优化行政效果。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完善政府部门内部机构设置,加快形成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内部运行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严格执行《凉山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试行)》和《凉山州行政问责办法(试行)》,加大“程序控权”力度,把公共政策公众参与、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五大必经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重点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等。
(二)着力整治收送礼金问题。
认真执行《廉政准则》,集中开展一次违规收送礼金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活动,严禁领导干部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有效防止利用商业预付卡行贿受贿。对于收送各类有价证券、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数额现金查处。
(三)坚决刹住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歪风。
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不准在公务时间和公共场所打麻将、不准下基层时打麻将、不准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麻将输赢钱物、不准以任何形式赌博敛财的“四不准”规定。通过接受群众举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查证、打击力度。
(四)切实解决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公车私用问题。
加强公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的规定,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和网上举报公车私用情况,及时调查,严肃处理。
(五)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
严格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和奢侈消费。禁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一步完善我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接受公众监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要认真汲取广东省新广国际集团案件的教训,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努力做到以学习为先,以政德为上,以工作为本,以廉政为要,不断提高自律和自控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切实加强企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
(一)加强“三公”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经费。
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及国内学习考察管理,切实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一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坚持分级、对口接待原则,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实行支出总额控制。公务接待一般不赠送礼品。
二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决算管理办法》(财行〔2011〕9号),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完善公务用车购置、配备和运行、维护管理规范,严格编制审批,严格配置标准;切实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监管,严格控制公车燃油、维修等费用,切实纠正违规换车、借车及公车私用等问题;提倡公务活动合乘车辆,满座安排,轻车简从。
三是严格公务出国(境)和国内学习考察管理。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事前审批、事后报告制度,并实行每人每年次数限制。政府系统各部门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须事先向州政府领导报告。着力增强外出学习考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禁借学习、考察和培训之名公款旅游。
四是继续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逐步将这两项改革覆盖到全州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做到部门行政经费由部门财务审批记帐,国库集中支付和动态监控。
五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2011年选择4个部门先行试点,逐步向面上推进,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力戒形式主义,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
大力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严格会议审批,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质量。凡以州政府名义召开或请各县市政府及州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重要会议,须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审查批准,或由州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州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部门会议。州政府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州性会议,需请县市政府及州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须经州政府分管领导批准;需由县市长参加会议时,须经州长同意。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降低规格召开的会议降格召开。可合并或交叉的会议套开或连续召开。可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不集中到州上召开。国务院、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可接着召开全州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贯彻要求。能以文电等方式或可以新闻媒体通告的,不再召开会议。严格控制以政府或部门名义和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和各种开工、竣工典礼。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实行预算单列,定额划拨,严禁借召开会议发放纪念品或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大力精简文件,改进文风。要切实减少文件数量。凡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印发文件;国务院、省政府及办公厅和省直部门普发性文件并已下发至县,州里无新举措的,不再发文;已印发会议纪要或已作为会议材料印发的,不再印发文件;可由部门直接行文的,州、县政府不再印发;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重复发文;属同一部门、同一类工作、同一对象的,要合并行文;凡是不涉密的政府文件,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媒体等平台公开发布,不再另行发文。要着力提高文件质量。文件内容要符合中央、省、州部署精神,切合全州实际并与现行政策相衔接,完整准确体现州委、州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意图,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对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中央、省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文件要突出主题,力求“开门见山”,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措施明确、文字精练、意尽文止。贯彻落实中央、省工作部署的文件,要切合实际,重点突出,不照抄照搬。除重大决策部署外,州政府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要从严控制规范性文件。凡制定涉及或影响行文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在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以及制定部署年度工作具有两年以上反复适用时效的文件,签发之前都必须由牵头起草部门认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确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与其他规范性文件无冲突。规范性文件既要审慎行文,又要由行文机关自行清理,该废止的要及时行文废止,从纵向精简规范性文件。
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政府系统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和操纵项目工程建设、矿产与水电资源开发、土地审批出让、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加大国有企业惩治腐败的力度。高度重视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进一步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切实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渠道。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严格执纪执法,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充分运用办案成果,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大力推进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
五、加强组织领导,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工作落实
2011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繁重,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一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具体、考核到位、追究有力。二要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要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始终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三要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抓紧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监察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审计、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和分工抓好落实工作,其他部门要将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要求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树立务实清廉的人民政府形象。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