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成都法律援助放宽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执行

  • 2011年05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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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日上午,沙湾路金牛和谐广场锣鼓喧天,由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携手成都日报联合主办,金牛区司法局、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暨金牛区构建“法律援助1小时服务圈”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这里举行。活动仪式上,传出扶贫解困利好消息:成都市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执行,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同时,今年还将完善全市3441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

      活动仪式上,市司法局分管负责人部署了此次“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活动内容,要求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职能,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圆满完成今年省、市两级政府制定的“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民生工程目标,同时要扩大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范围,服务好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使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跻身全国一流行列。成都日报副总编辑谢晓苏就配合这次法律援助大型活动,做好相应宣传工作作了介绍。金牛区副区长王峰宣布“金牛区构建法律援助1小时服务圈”活动正式启动。金牛区司法局局长付霞承诺将在该区全面构建“法律援助1小时服务圈”,今后所有金牛辖区困难群众可通过就近的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1小时内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参加这次活动的市人大代表、法律援助爱心大使及相关负责人还为金牛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人员”颁发了聘书,以鼓励更多的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到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启动仪式结束后,来自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工青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服务人员现场为前来咨询的困难群众提供了免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志愿者耐心地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

      【举措】

      今年将完善“城乡一体”法律援助体系

      活动仪式上,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杨泽辉说:“法律援助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今年公布的十大民生性保障项目之一,是一项帮助困难群众的好事……”

      在昨日的活动仪式上,市司法局解读了《关于开展“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规定,今年我市首次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产权维护、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劳动就业、大学生创业、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服务中心工作、推动发展的事项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在扩大援助事项的同时,放宽了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实行城乡一体,打破户籍限制,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闲散青少年、妇女儿童及社会救助群体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今年内,我市还将完善市和区(市)县21个法律援助中心、镇(街)及工妇青等部门411个律援助工作站、村(社)344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在市和区(市)县法律援助中心增挂农村产权维护法律援助中心牌子,在农村边远地区建立流动工作站,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

      同时,今年将完善“(028)12348”成都市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咨询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指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选择最合理的法律处理方式解决问题,为群众提供及时专业法律服务。

      启动仪式上,杨泽辉要求各区(市)县法律援助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一地一品牌”活动,推出一项具有本地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品牌,形成区域特色,整体助推成都争创全国一流法律援助工作目标。

      【声音】

      畅通“12348”热线拓宽申请援助渠道

      --市人大代表、法律援助爱心大使王景云

      作为成都法律援助爱心大使的市人大代表王景云,对启动的“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活动寄予厚望,“成都市是全国较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副省级城市,目前成都已构建了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建成了法律援助救助网络及多级法律援助服务平台。这次活动是进一步落实省、市政府制定的民生工程目标的务实举措,不仅拓宽了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范围和服务事项,也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推进将为我市遇到法律问题的困难群众带来更大的福祉。”

      王景云还为此次活动的开展积极建言献策,她提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应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采取畅通“12348”热线、拓宽申请渠道等方式,向群众承诺法律援助来访必接、来电必答、来信必回,保证群众的求助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职能,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利益需求,同时也让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

      法律援助也是很好的普法途径

      --金牛区中信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梁贤忠

      金牛区中信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梁贤忠长期从事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拥有多年法律援助工作经验的他谈起此次活动很兴奋,“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律援助工作的推进,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尤其对部分经济困难群众,让他们有渠道寻求法律支持,真正解决了这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同时法律援助的实施也是非常好的普法途径,群众在接受法律援助过程中既是法律援助的受益者,也是参与者。”

      【咨询】

      迟迟没收到货要终止交易

      面临卖方诉讼该咋应对?

      在活动咨询现场,市民张先生还未落座就迫不及待地向法律援助志愿者咨询:“前不久,我通过电话向某商家订购了一条裤子,付好货款和邮费后却迟迟没收到裤子。我与商家联系,提出终止交易,请商家退钱。结果商家称终止交易就算我违约,他们将对我进行诉讼。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金牛区托正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韩高权为张先生解答了疑问:“如果对方延迟交货,可以先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想撤销合同追究商家的先行违约责任,必须收集到商家违约的证据。”

      “商家还给我发短信,说要起诉我,请问算不算威胁我?”张先生继续追问。“这个短信是商家对你履行告知义务,如果你觉得对方的告知内容不妥,可以明确向对方提出。”

      “法律援助对百姓的帮助太大了,有了专家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让我们能方便地获取法律知识,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很大增强。”张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

      父亲没履行抚养义务

      小孩成年后可追讨抚养费吗?

      在咨询过程中,市民陈先生帮朋友咨询起了法律问题。“夫妻离异后,未成年的小孩由母亲抚养,在此期间父亲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如今孩子已满18周岁,母亲出现经济困难,可否让小孩的父亲补付当年拖欠的抚养费?”

      志愿者韩高权对陈先生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该问题的关键有两点,一是现在父亲有无补付能力;二是诉讼时效是否超过。”韩高权给陈先生讲解了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以及怎样搜集证据等法律知识。韩高权的回答让陈先生非常满意。在解答问题后,韩高权还为陈先生普及了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没想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解答得如此详细,以后有问题就找法律援助。”陈先生颇有感触。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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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法律援助放宽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执行

  • 2011年05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昨日上午,沙湾路金牛和谐广场锣鼓喧天,由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携手成都日报联合主办,金牛区司法局、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暨金牛区构建“法律援助1小时服务圈”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这里举行。活动仪式上,传出扶贫解困利好消息:成都市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执行,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同时,今年还将完善全市3441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

      活动仪式上,市司法局分管负责人部署了此次“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活动内容,要求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职能,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圆满完成今年省、市两级政府制定的“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民生工程目标,同时要扩大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范围,服务好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使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跻身全国一流行列。成都日报副总编辑谢晓苏就配合这次法律援助大型活动,做好相应宣传工作作了介绍。金牛区副区长王峰宣布“金牛区构建法律援助1小时服务圈”活动正式启动。金牛区司法局局长付霞承诺将在该区全面构建“法律援助1小时服务圈”,今后所有金牛辖区困难群众可通过就近的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1小时内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参加这次活动的市人大代表、法律援助爱心大使及相关负责人还为金牛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人员”颁发了聘书,以鼓励更多的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到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启动仪式结束后,来自金牛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工青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服务人员现场为前来咨询的困难群众提供了免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志愿者耐心地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问题,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

      【举措】

      今年将完善“城乡一体”法律援助体系

      活动仪式上,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杨泽辉说:“法律援助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今年公布的十大民生性保障项目之一,是一项帮助困难群众的好事……”

      在昨日的活动仪式上,市司法局解读了《关于开展“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规定,今年我市首次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产权维护、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劳动就业、大学生创业、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服务中心工作、推动发展的事项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在扩大援助事项的同时,放宽了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实行城乡一体,打破户籍限制,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闲散青少年、妇女儿童及社会救助群体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今年内,我市还将完善市和区(市)县21个法律援助中心、镇(街)及工妇青等部门411个律援助工作站、村(社)344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在市和区(市)县法律援助中心增挂农村产权维护法律援助中心牌子,在农村边远地区建立流动工作站,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

      同时,今年将完善“(028)12348”成都市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咨询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指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选择最合理的法律处理方式解决问题,为群众提供及时专业法律服务。

      启动仪式上,杨泽辉要求各区(市)县法律援助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一地一品牌”活动,推出一项具有本地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品牌,形成区域特色,整体助推成都争创全国一流法律援助工作目标。

      【声音】

      畅通“12348”热线拓宽申请援助渠道

      --市人大代表、法律援助爱心大使王景云

      作为成都法律援助爱心大使的市人大代表王景云,对启动的“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活动寄予厚望,“成都市是全国较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副省级城市,目前成都已构建了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建成了法律援助救助网络及多级法律援助服务平台。这次活动是进一步落实省、市政府制定的民生工程目标的务实举措,不仅拓宽了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范围和服务事项,也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推进将为我市遇到法律问题的困难群众带来更大的福祉。”

      王景云还为此次活动的开展积极建言献策,她提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应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采取畅通“12348”热线、拓宽申请渠道等方式,向群众承诺法律援助来访必接、来电必答、来信必回,保证群众的求助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职能,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利益需求,同时也让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

      法律援助也是很好的普法途径

      --金牛区中信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梁贤忠

      金牛区中信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梁贤忠长期从事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拥有多年法律援助工作经验的他谈起此次活动很兴奋,“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律援助工作的推进,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尤其对部分经济困难群众,让他们有渠道寻求法律支持,真正解决了这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同时法律援助的实施也是非常好的普法途径,群众在接受法律援助过程中既是法律援助的受益者,也是参与者。”

      【咨询】

      迟迟没收到货要终止交易

      面临卖方诉讼该咋应对?

      在活动咨询现场,市民张先生还未落座就迫不及待地向法律援助志愿者咨询:“前不久,我通过电话向某商家订购了一条裤子,付好货款和邮费后却迟迟没收到裤子。我与商家联系,提出终止交易,请商家退钱。结果商家称终止交易就算我违约,他们将对我进行诉讼。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金牛区托正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韩高权为张先生解答了疑问:“如果对方延迟交货,可以先履行告知义务。如果想撤销合同追究商家的先行违约责任,必须收集到商家违约的证据。”

      “商家还给我发短信,说要起诉我,请问算不算威胁我?”张先生继续追问。“这个短信是商家对你履行告知义务,如果你觉得对方的告知内容不妥,可以明确向对方提出。”

      “法律援助对百姓的帮助太大了,有了专家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让我们能方便地获取法律知识,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很大增强。”张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

      父亲没履行抚养义务

      小孩成年后可追讨抚养费吗?

      在咨询过程中,市民陈先生帮朋友咨询起了法律问题。“夫妻离异后,未成年的小孩由母亲抚养,在此期间父亲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如今孩子已满18周岁,母亲出现经济困难,可否让小孩的父亲补付当年拖欠的抚养费?”

      志愿者韩高权对陈先生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该问题的关键有两点,一是现在父亲有无补付能力;二是诉讼时效是否超过。”韩高权给陈先生讲解了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以及怎样搜集证据等法律知识。韩高权的回答让陈先生非常满意。在解答问题后,韩高权还为陈先生普及了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没想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解答得如此详细,以后有问题就找法律援助。”陈先生颇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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