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多措并举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推进”要求:推进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三加强”具体要求是:加强技术管理和培训工作,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提高煤矿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建立防治水机构,配齐探放水设备,完善矿井排水系统;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整治、验收台账,实行“排查、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
“两个强制淘汰”明确要求,一是强制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煤矿企业要按照《禁止井下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和第二批的规定,强制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强制淘汰落后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要强力推进煤矿采煤方法改革和支护方式改革,对低瓦斯矿井仍然采用前进式开采、“房柱式”、“口袋式”、“多支巷”等非正规采煤方法,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对于回采工作面采用金属摩擦支柱和木支柱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支护方式,必须坚决予以淘汰。
“两项强力推动”要求,一是强力推动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工作。煤矿要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今年底所有煤矿要完成人员定位系统安装工作;到2013年6月底,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二是强力推动煤矿企业完成供电系统改造。加大电力基础设施投入,尽快解决古蔺、叙永部分煤矿高压双回路供电线问题,切实保障矿井通风、主排水、主提升等一类负荷的可靠供电,为矿井高压下井、采用大功率机械化设备创造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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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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