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今年已推出近万套保障房
记者昨日从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获悉,今年我市已经推出的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正在接受申请,其近万套保障性房源中涵盖了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等类型,而到目前为止中心城区已有3000余户家庭提出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申请,有1000余户家庭提出了限价商品住房申购资格申请。据了解,目前这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情况顺利,周围配套设施完善,预计2012年完工。
房源类型多
今年推出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
成都今年推出的限价商品房项目,预计将于下半年进行销售。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已经推出了四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共计9084套房源,其房源类型多样,包括了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将满足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其中,经济适用房共计3087套,将于今年8月起开始销售;限价商品房5997套,预计也将在下半年开始销售。
据了解,今年推出的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分别位于城东、城西及城北。城西“清溪雅筑”项目具体地址在青羊区武青路,建有经济适用住房400套、建筑面积31900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2684套、建筑面积221015平方米;城北“荆竹苑”项目在成华区荆竹西路,有经济适用住房587套、建筑总面积为40749平方米,该项目无限价商品住房;城东有两个项目,其中“胜天人居”项目在成华区胜天路,建有经济适用住房1300套、总建筑面积90292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1261套、建筑面积97817平方米;“东洪广厦”项目在锦江区大面桥,位于成都市东南面,共建有经济适用住房800套、建筑面积57016平方米,限价房2052套、建筑面积169235平方米。
而在此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成都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共2000万平方米,这是“十一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量的5.6倍。为了让城乡居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成都还将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以实现“全域覆盖”的目标。
明年底完工
建设进展顺利周边配套完善
而这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情况如何?记者昨日进行了现场“打探”。据了解,这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经于去年9月动工建设,记者来到施工现场,看到“清溪雅筑”已完成地下室施工,部分栋号达到主体9层;“胜天人居”项目,形象进度处于地下室施工阶段,部分栋号达到主体9层;“东洪广厦”项目,形象进度处于地下室施工阶段,部分栋号达到主体4层。“荆竹苑”项目形象进度已处于地下室施工阶段。“这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预计2012年底完工。”现场负责人介绍说。
从具体的户型分布来看,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均在70平方米左右,有多种套二户型可供选择;而限价商品住房,其建筑面积从50-90平方米不等,有套一、套二、套三等三种户型可供选择,其中,套一建筑面积50平方米;套二建筑面积75平方米左右;套三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
“非成熟区域不建保障房。”这是成都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承诺。据了解,今年推出的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除“荆竹苑”项目位于三环路以内,其余三个项目均在三环路外侧,同时,楼盘周边交通便利,配套成熟,医院、菜市场、幼儿园等一应俱全。
据了解,从2000年到2010年,成都通过各种形式的住房保障工程,共解决101.3万户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修建和安置住房面积达到5631万平方米,政府和社会投入资金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
申请进行中
目前已有4000余户提出申请
目前,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正在接受申请。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相应的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受理工作已分别于3月4日及4月1日开始启动,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准入条件的家庭均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据统计,目前中心城区已有3000余户家庭提出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申请,有1000余户家庭提出了限价商品住房申购资格申请。“预计公布限价商品住房具体销售办法及价格后,将有更多家庭提出申购申请。”
而值得一提的是,从这次申请开始,成都将取消过去经适房的“预登记”制度,凡是符合经适房保障的家庭,可随时提出申请。记者了解到,以前的经适房保障模式,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需提前预登记其住房需求意向,然后再“公布一批房源,接受一批申请”。而现在这一模式被打破,只要满足条件的家庭可以随时到街道办申请经适房。
公布经适房和限价房销售计划每年一季度
今后,我市每年都将在一季度公布当年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的项目情况及销售计划,需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的待保家庭,可根据当年项目实际情况,适时提出资格申请。
“经适房和限价房实行轮候制!”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审核确认的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申购资格有效期为一年,申请人应在有效期满前两个月提出复核申请。申请家庭可凭资格认定通知单选购在资格有效期内推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或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经适房和限价房的审核和销售程序是如何进行的呢?面对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负责人解释说从申请到购买将“7步走”确保公平、公开。即:“受理申请--审核并确认资格--发放资格认定通知单--发布销售公告--按项目接受申购登记--摇号选房--签订购房合同”这7个步骤也让老百姓从申请到购买的每个环节一目了然。
值得一提的是,成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及限价商品住房项目销售前,销售部门会在报纸、电视媒体上发布销售公告和销售信息,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可持有效的资格认定通知单到销售公告载明的项目销售点进行登记,并参加摇号选房。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面向社会发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
(二)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一)、(二)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二)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三)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四)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材料及申请地点
主申请人为成都市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持家庭成员户籍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收入证明原件(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主申请人为成都市户籍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缴纳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在中心城区无固定住所的向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
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四)具有成都市户籍,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年满35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居民。
(五)夫妻双方非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工作,两人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5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材料及申请地点
主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户籍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主申请人为非成都市中心城区户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主申请人的户籍(或用工单位)所在地位于金牛区的,须向金牛区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请。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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