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采取三条措施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2011年04月13日 00时00分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近日,绵阳市新一届安委会召开第一次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会议对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分析,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要争先创优、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要达到全省前五名的工作目标,明确了三项措施确保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一是年终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写出书面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二是发生死亡3至5人的较大事故由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述职,发生死亡6人以上的较重大事故由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述职;三是各地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原则上由分管工业、交通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的领导担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保持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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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