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立足全局,统筹各方,坚持远近结合,从基础和基层做起,围绕近期重点改革,深化、细化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各项投入政策,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意见》提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所有困难家庭和个人。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到2020年,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意见》确定,健全四大体系,即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八项体制机制,即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和政策保障机制。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1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关于调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请求》、《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推荐姚志胜先生为绵阳市荣誉市民的报告》等议题。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