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力保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专项检查内容涉及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也要依法及时查处。
检查共分宣传发动、执法检查、分析总结三个阶段,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取得实效。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部门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确定检查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充实一线检查人员,认真组织执法检查。要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工作机制,要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通讯联系渠道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二是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各级人力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国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同时,要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监察、司法、人民银行、交通、水利、银监等部门的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三是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同时,还就拖欠民工工资的其它情形进行了具体要求。四是重视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和办法。要积极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等,逐步扩大其实施范围,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通过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办法,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格化、网络化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资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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