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率达70%
一、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三级医院由55%上调为60%、二级医院由65%上调为70%,一级及以下医院由70%上调为75%、政府举办的社区医院由75%上调为80%。
二、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与住院报销比例挂钩的比例。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增加的住院报销比例由0.5%上调为1%,累计不超过10%,中断缴费的,其中断前的缴费年限不予以计算。
三、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7.7万元调整为8.6万元。
四、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工作。此次医疗补助人员为2011年1-3季度住院医疗费个人负担在5千元(含5千元)以上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共计2056人。医疗补助资金总计514.9万元。年末还将按此标准对今年四季度,个人住院费用负担过重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进行补助。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目前内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率已达70%。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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