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绵阳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对安县银河建化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了如下限期整改要求:1、规范原材料及产品的贮存场所,严格完善防晒、防流失、防渗透措施;2、修建完善初期雨水及清净下水收集设施;3、对集团所属化工企业补做环境影响后评估,并全面落实环境影响后评价提出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4、进一步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排查清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建立管理档案,按照国家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处置和管理危险废物;5、加快铬渣处置的进度,确保2011年底前将历史堆存铬渣处置完毕。并责令该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以上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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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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