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建立五项制度确保藏区政策落实
一是会议制度。按照《月检查季会商》要求,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遇有重要事项随时召开。
二是督查调研制度。在保持原有督查机制的基础上,新增牵头单位与驻州工作组、县级检查组三级联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督查网络,对责任区的藏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调研和督促检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提出建议。必要时联合开展专项督查。
三是专业人才监管制。开展规模以上项目及资金的监督检查必须从专业技术人员库中抽取2名以上人员参加,充分发挥专业人才技术管理优势,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科技含量。
四是信息报送制度。成员单位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次监督检查综合信息,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五是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甘孜州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督办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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