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决定 三至四年基本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目前,全市城市棚户区共有47个、23000余户、约113万平方米;国有工矿棚户区共有4个、2300余户、约13万平方米。会议要求,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绵阳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努力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
按照改造工程实施规划,我市将采用政府加企业运作的方式,即由政府组织,由业主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改造。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在改造工程实施当中落实六项优惠政策,即资金筹集优惠政策、土地支持政策、规费减免支持政策、拆迁安置优惠政策、市政公共设施改造支持政策以及贷款支持政策。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会议决定,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将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和目标考核体系实施管理。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工作的全程监督,防止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群众满意工程。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绵阳市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规划》提出,我市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筹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房源16200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每年不低于11000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21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36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800套。为保证规划顺利实施,我市将采取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包括,落实建设用地供应,优先安排建设用地,鼓励各类住房配套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向上争取,企业和个人合理负担,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扶持;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绵投控股集团建设限价商品房等议题。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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