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极推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工作
2010年08月02日 15时38分
来源:
内江市府
根据上级要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从2009起停止办理,同时停止办理的还有城镇《失业证》和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登记证明》,并实行“三证合一”,统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延续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东兴区按规定和程序认真开展了对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4050”城镇失业人员、持有《残疾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员、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对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进行了就业困难对象认定,并在工作中取得了成效。到目前为止,除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继续使用该证外,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4281人,并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就有200余人,其中80余人已在公益性岗位上班并享受财政就业资金的工资和社保补贴;100余人已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财政就业资金和社保补贴。
今后,内江市将不断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基础工作,并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就业援助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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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