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通江“7.17”特大洪灾水利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编制完成
主要内容为:按照 “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互助、生产自救”工作思路, 筹措重建资金2402.23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879.41万元,业主自筹522.82万元),完成修复9座小(1)型、29 座小(2)型水库溢洪道、进库道路等设施,修复19口山平塘,修复县城、洪口、芝苞、跑马、大兴、铁厂河等各类饮水工程34处,防洪设施21处,水产养殖设施10处。
整个灾后重建工作,预计7月底以前逐个完成水毁水利基础设施紧急排险工作方案,8月10日前完成排险任务;8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水利工程灾后重建规划,力争8月底前全面动工建设;9月底前完成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重建任务。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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