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四条措施切实加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资金保障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值班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急值班制度管理,实行带班领导24小时值班,落实专人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24小时值守工作。市局各科、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确保通讯畅通,随叫随到,并必须落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日常值守工作。值班人员值守期间发现险情和遇重大问题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确保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急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急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及时拨付各项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抗洪救灾应急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一要及时核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急所需资金,快速拨付相关应急资金,确保全市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资金需要。二要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特别是要加快地震灾后重建资金的拨付力度,把洪灾造成的损失和耽误的时间弥补回来,确保全市灾后重建任务的全面完成。三要加强应急资金和重建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截至7月26日,市本级财政已拨付抗洪抢险救灾专项资金927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各地各部门抗洪抢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及时认真核查灾情。各级财政部门、市局相关科室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全面地核查汇总各地各部门受灾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和受灾情况及时向上级做好汇报,争取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抗洪抢险应急预案和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如发现值班不到位、应急资金拨付不及时、灾情核查不仔细等情况,并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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