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出台旅游产业发展财政奖励政策
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旅游产业财政奖励暂行办法》,明确了我市旅游产业的有关奖励补助办法。《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为:泸州市各区县政府和本市范围内从事旅游投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奖励范围包括:支持旅游景区打造品牌,促进旅游饭店上档升级,扶持旅行社做大做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加大旅游投入,支持开发地方特色旅游产品,丰富地方旅游文化活动,实行旅游发展目标考核等八个大类;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须于每年12月向市财政局和市旅游局申报,次年6月30日前兑现考核奖励或补助资金。该《办法》的出台,将大大提升我市旅游产业的综合实力,对打造泸州旅游组织中心,促进全市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 |
责任编辑:
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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