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审计项目审理制提升审计质量
2010年07月23日 15时09分
来源:
审计厅
日前,甘孜州审计局对今年采取“上审下”方式,在全州统一组织开展的2009年全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2007年至2009年度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两大工程”资金共80个审计项目实行了项目审理。通过积极探索,为全面实现从审计复核向审理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目标定位明确。把审计项目审理作为促进审计规范化建设,增强防范审计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着力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水平,推动审计创新。二是组织保障有力。建立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业务科(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审理业务会。三是审理要求具体。确立“以审计报告为总揽、以审计方案为依托、以审计证据为基础”的审理思路,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制定《甘孜州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试行)》,完善审计风险控制机制,实现由审核向审理转变,强化强化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以及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审理。四是审理成效明显。通过实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实现了审理复核关口前移,强化了现场审理复核控制。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组成员、审计组长、业务科(局)“依法、程序、质量、文明”的意识。同时,通过审理制度,基本实现了统一定性、统一法规、统一处理的要求,审理业务会共提出审理意见202条,避免了审计的随意性,提高了审委会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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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