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建立完善八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010年11月01日 17时10分
来源:
甘孜州府
一是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各级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部署落实各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安全生产局际联席会议制度。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水电开发、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分析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各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每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一次分析,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形成《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道路交通、消防、水电开发、建筑施工、食品卫生、旅游、学校、农机等重点行业部门,每季度分析和研究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及突出问题。四是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全州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州人民政府或州安委会统一部署,每年不少于2次。重点时期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主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不定期检查。同时,以综合监管部门组成督查组,随时开展专项督查。五是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由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不定期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水电开发、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食品卫生、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执法监察,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六是信息通报制度。编印《安全生产工作信息》,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传达党委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反映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七是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制定《甘孜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八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道路交通、水电矿产、建筑商贸、旅游等为重点,强化路面巡查,加大执法检查的密度、频度和力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可能造成10人以上伤亡的重大隐患和3人以上伤亡的较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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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