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发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支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获奖选手
支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获奖选手
8月4日,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规范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完善高技能人才选拔机制,实现全省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近日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明确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为全省最高等级职业技能赛事。
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获奖选手(团队双人赛项前2队、三人等多人赛项第1队),可晋升相应职业(工种)技师,已具有技师等级的选手可晋升高级技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适用于在全省范围内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牵头主办、参与主办,面向公众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鼓励全省广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市(州)级职业技能竞赛及专项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四川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管理办法还明确,对评估合格的赛事,其结果可按赛事层级对应4类激励,包括精神奖励、物质奖励、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参加事业单位以考核方式进行的公开招聘等。其中,支持事业单位按规定公开考核招聘以下几类人员到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的岗位工作,具体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选手;全国一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队、三人赛项前5队的选手);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获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队、三人赛项第1队的选手);国家和四川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