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十条措施
支持民营外贸企业发展壮大
支持民营外贸企业发展壮大
●支持跨境电商、供应链、技术服务等民营企业参与海外仓建设运营,对省级公共海外仓建设按其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将建立四川民营外贸企业联盟、设立民营企业一站式服务热线、免费提供贸易纠纷及法律救济援助服务
日前,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出台《支持民营外贸企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重点围绕民营企业获取“低门槛、低成本、免抵押”的融资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境外市场拓展、降低民营企业物流成本仓储费和办公场地租金等多个方面予以支持。
《措施》具体在支持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出口信保支持、提升优势产业市场份额占有率、支持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发展新业态、降低物流仓储成本、完善公共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开展综合服务、评选民营外贸企业100强等十个方面予以细化支持。比如,在支持外贸企业融资方面,省级财政将统筹整合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金融机构以企业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进出口货物订单、出口退税凭证等为基础向外贸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免抵押”的信贷产品。又如,通过建立重点民营外贸企业白名单制度,支持金融机构根据外贸企业经营情况,及时发放贷款,实现周转金“当季即享”。再如,为支持拓展国际市场,对民营企业参加“川行天下”市场拓展活动的展位费、人员费等进行支持,支持民营企业特色产品入驻“天府优选”平台,线上线下拓展海外市场。
政策明确,支持跨境电商、供应链、技术服务等民营企业参与海外仓建设运营,对省级公共海外仓建设按其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等。将建立四川民营外贸企业联盟、设立民营企业一站式服务热线、免费提供贸易纠纷及法律救济援助服务等。
近年来,四川省民营企业进出口保持快速增长。一季度,全省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企业5166家、占民营企业总数88%,实现外贸额1141.7亿元、占全省外贸总额的47.3%,成为四川稳外贸优结构重要支撑。(记者 陈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