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七条措施”稳定生猪生产
近日,农业农村厅与财政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进一步强化生猪稳产保供七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促进补栏出栏、推动提质增效、优化精深加工、扩大保险范围等方面提出具体激励措施,提振养殖信心。
今年一季度,四川生猪出栏1578.0万头,同比下降5.1%。为激励生猪出栏,《措施》明确,兑现的2023年生猪出栏任务省级奖补资金全部用于生猪生产,重点支持今年上半年仔猪填槽补栏和增加优质能繁母猪。2024年继续对超额完成出栏任务的市(州)实施省级奖补。
《措施》明确,在对生猪调出大县购买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养殖户,省级财政按照一定分担比例,据实给予保费补贴。省级财政将继续对生猪产业贷款开展贴息,对2024年4月1日到2025年3月31日新发生或存续的贷款,贷款贴息率在上年基础上提高0.5个百分点,降低生猪养殖户融资成本。
《措施》还提出,对依法取得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从事规模养殖的农业生产设施,省级加快出台相应的登记办法,进一步明确登记办理范围、登记要件、登记程序等操作细节,加快政策落地见效。(记者 阚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