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 构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 构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近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法规专场新闻发布会透露,《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经验成果固化为法律规范,彰显四川特色,同时聚焦办学条件保障、师资队伍建设、产教融合激励等关键问题,给出四川答案。
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
《条例》明确,以支持引导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办学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办学质量要求和强化实践教学、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和创新创业支持体系、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按规定破格录取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和劳动模范、建立全省统一的职业教育招生平台,有力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
《条例》指出,政府应确定公办职业学校教职工人员规模并动态调整,确保教职工人员足额配备。拓宽兼职教师队伍,支持职业学校自主聘用兼职教师。通过落实教师实践制度,建立校企人员双向流动、相互兼职的常态运行机制,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实习岗位,建立健全学生奖励和资助制度,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落户、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畅通就业渠道,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
《条例》鼓励支持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明确支持面向产业聚集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建设区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产教融合平台,明确校企合作的原则和形式;鼓励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建立全省统一的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支持校企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校企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在四川高质量发展中的实现路径。
全链条提升核心竞争力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高质量协同发展方面,将推动两地中职学校与高职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衔接贯通,共同构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聚焦两地产业结构布局和转型升级重大需求,共同打造一批技术服务平台、技术创新中心和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面向两地的重点产业,共同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教师团队、实践项目等,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
建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全链条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四川已启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建设工作,优先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7个重点领域首批布局成立了45个行业的产教融合共同体。下一步,我省将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继续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领域部署建设一批共同体,为行业持续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