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群防群治将形成全覆盖举报奖励机制
近日,记者从省林草局获悉,我省印发《关于建立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年内建立起覆盖全省的森林草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
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旨在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依法惩处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行为,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群防群治能力。
《通知》要求,各市(州)林草部门结合地方实际明确违法违规类型、举报受理方式、奖励领取办法和信息保密要求,并将举报奖励机制作为防火宣传工作重要内容,向社会主动公开当地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举报途径和渠道,增强举报奖励机制实施效果。
《通知》鼓励举报人依法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对符合条件的实名举报人,除本人明确拒绝接受外,均应给予奖励。为强化资金保障,《通知》要求,各地协调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设立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省林草局将加强指导,并将举报奖励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林长制考核内容。
按照时间安排,各市(州)林草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于9月底前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县(市、区)林草部门于12月底前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受理举报并实施奖励,形成全覆盖的举报奖励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