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291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
年底前实现112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 2023年05月10日 11时57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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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3年12月底前,川渝291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将实现112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这是记者5月9日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的。

    根据《通知》,2023年12月底前,实现重庆市中心城区、万州、涪陵等29个区(县)和四川省成都、自贡、泸州等15个市相邻地区共291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112项互认的检查检验结果,包括川渝两地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第二批)45项,川渝两地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第二批)67项。两地卫生健康委将结合医学技术发展和管理需要,适时调整两地检查检验互认项目。

    《通知》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应在接诊时主动提醒患者,如有近期(一般3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标示“川渝HR”),可提供相关检验结果报告单或医学影像(胶片)供医师参考。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务人员应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不再重复进行检查检验。相关医疗机构对因诊疗需要确需重复检查检验的,应当按规定充分告知家属检查检验的目的及必要性。

    2021年10月,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川渝两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1年底,实现第一批川渝两地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同级之间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到2022年底,逐步推广到川渝两地所有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同级之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2022年11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川渝两地三级甲等公立综合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扩展了川渝两地临床检验结果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并提出到2022年年底前,力争实现川渝两地所有三级甲等公立综合医院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在川渝两地医学检查、检验检查能力提升和质量控制工作完善基础上,适时扩展互认范围。(记者 魏冯)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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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渝291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
    年底前实现112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 2023年05月10日 11时57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近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3年12月底前,川渝291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将实现112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这是记者5月9日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的。

    根据《通知》,2023年12月底前,实现重庆市中心城区、万州、涪陵等29个区(县)和四川省成都、自贡、泸州等15个市相邻地区共291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112项互认的检查检验结果,包括川渝两地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第二批)45项,川渝两地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第二批)67项。两地卫生健康委将结合医学技术发展和管理需要,适时调整两地检查检验互认项目。

    《通知》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应在接诊时主动提醒患者,如有近期(一般3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标示“川渝HR”),可提供相关检验结果报告单或医学影像(胶片)供医师参考。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务人员应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不再重复进行检查检验。相关医疗机构对因诊疗需要确需重复检查检验的,应当按规定充分告知家属检查检验的目的及必要性。

    2021年10月,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川渝两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1年底,实现第一批川渝两地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同级之间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到2022年底,逐步推广到川渝两地所有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同级之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2022年11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川渝两地三级甲等公立综合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扩展了川渝两地临床检验结果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并提出到2022年年底前,力争实现川渝两地所有三级甲等公立综合医院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在川渝两地医学检查、检验检查能力提升和质量控制工作完善基础上,适时扩展互认范围。(记者 魏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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