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万元
“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开启

  • 2023年04月18日 15时1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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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17日,记者从文化和旅游厅获悉,“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正式开启,参选作品由社会各界以及在川学习、工作、生活的外籍友人和来川旅游的外籍游客自愿申报。

    为激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四川文化旅游宣传推广,讲好四川文旅故事,传播四川文旅声音,展示四川文旅形象,助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办法》。本次活动申报作品须为上一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四川文化旅游为主题进行创作并发布的视频类或图文类作品。申报作品分为视频类、图文类、友好推广类,其单位或个人须具有该作品著作权、商标权。申报作品(友好推广类除外)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新媒体和融媒体,以及有影响力的自媒体上发表(发布),宣传效果突出。

    在评选数量方面,将评选视频类、图文类Ⅰ类作品各2件、Ⅱ类作品各5件、Ⅲ类作品各10件、入围作品各23件,友好推广类优秀作品10件,最高奖励10万元。(记者 吴梦琳)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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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开启

  • 2023年04月18日 15时1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4月17日,记者从文化和旅游厅获悉,“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正式开启,参选作品由社会各界以及在川学习、工作、生活的外籍友人和来川旅游的外籍游客自愿申报。

    为激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四川文化旅游宣传推广,讲好四川文旅故事,传播四川文旅声音,展示四川文旅形象,助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安逸四川”文旅宣传优秀作品评选办法》。本次活动申报作品须为上一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四川文化旅游为主题进行创作并发布的视频类或图文类作品。申报作品分为视频类、图文类、友好推广类,其单位或个人须具有该作品著作权、商标权。申报作品(友好推广类除外)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新媒体和融媒体,以及有影响力的自媒体上发表(发布),宣传效果突出。

    在评选数量方面,将评选视频类、图文类Ⅰ类作品各2件、Ⅱ类作品各5件、Ⅲ类作品各10件、入围作品各23件,友好推广类优秀作品10件,最高奖励10万元。(记者 吴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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