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视频会议召开
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将从2023年4月1日起启动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进工作,3月30日上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召开了全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视频会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晓博作动员部署讲话,省就业局局长王祎就业务经办提工作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就业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结合部门职责分别进行了业务培训。
会议指出,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是全省人社、财政、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也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提升基金管理水平,促进我省失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大改革。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将进一步增强基金互助共济和抗风险能力,强化失业保险保障功能,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会议要求,全省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强化省市纵向联动、部门间横向协同,建立工作约束激励机制,加强工作统筹调度,确保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平稳有序实施。
各市(州)人社、财政、税务、就业、社保部门相关领导、科(处)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