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印发《四川文华奖章程》
近日,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印发《四川文华奖章程》,对四川文华奖的奖项设置、评奖机构、参评对象、评选程序、工作纪律以及结果运用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该章程进一步规范了奖项设置,明确按照艺术类别分别设奖。其中,舞台艺术设文华剧目大奖5个、文华剧目奖10个,文华表演奖、导演奖、编剧奖、音乐奖、舞美奖各5个;文艺评论研究与戏剧文学分别设文华评论奖、戏剧文学奖各5个;美术、书法设分别文华美术奖和文华书法奖一、二、三等奖若干。同时,设四川文华终身成就奖,奖励为四川艺术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成就卓越、德高望重的老艺术家。
《四川文华奖章程》规定,文华剧目大奖和文华剧目奖评奖对象为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曲艺剧、木偶剧、皮影戏等舞台剧目作品和主题音乐会、歌舞曲艺综艺晚会等。文华表演奖、导演奖、编剧奖、音乐奖、舞美奖评奖对象为舞台艺术领域从事编剧、导演、表演、音乐创作、舞台美术等工作,具备较高社会声誉和艺术成就的人员。
《四川文华奖章程》明确,文华评论奖、戏剧文学奖评奖对象分别为舞台艺术和美术、书法等领域的艺术理论、艺术评论、艺术研究、戏剧等成果和戏剧文学作品。文华美术奖、书法奖评奖对象分别为美术(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综合材料,艺术设计、摄影等)、书法(含篆刻)等作品。
四川文华奖是由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施的省级文化艺术政府奖,作为四川艺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四年评选一届,迄今已评选两届。按照安排,第三届四川艺术节计划在2023年5月至11月在成都等地举办,期间将开展第三届四川文华奖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