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制定推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四川现代化建设,2023年12月18日,四川省地方志办印发《关于推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20条工作措施,要求修志编鉴与开发利用、宣传弘扬同推进,留存历史与关注现实、服务当代相结合,推进全省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基因,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对延续历史文脉、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地方志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树牢服务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理念,围绕当好历史文化守护者、传统文化及红色文化传播者、民族文化及本土文化挖掘者,推动“存史、育人、资政”三项主业质量全面提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贡献力量。
《意见》要求,要夯实存史修志主业,记录四川发展历程。认真总结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积极推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围绕重要历史节点、重大历史事件编纂专题志书,鼓励各地各部门编纂专题特色志鉴,忠实记录本地党委、政府大力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推动改革发展稳定民生的奋斗历程和重要成就。巩固拓展“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卷当年出版”成果,实施好年鉴精品工程;鼓励编纂即时性记录产品,逐步建立起“月度微记录,本年度记录,次年编纂年鉴,每五年纪事”的全时序、多样化年鉴编纂体系。深入推进珍贵旧志、史料文献整理、点校及开发利用工作,稽考旧史,镜鉴当下。
《意见》要求,要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守护巴蜀历史文脉。做好古蜀文明、三国文化、三苏文化、蜀道文化、农耕文化等开发利用,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宣传。收集整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特别是红军长征、抗日战争、抗美援朝、三线建设等重大历史事件中巴蜀大地上产生的红色故事、红色文化、英雄人物、先进事迹,编纂地方简史、大事辑要、英烈传略等书籍,开展有关当事人口述历史采集及影像拍摄,加强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宣传弘扬,讲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奋进故事,以优秀文化凝心铸魂、汇聚民力;创新文化传播方式,建强用好地情网站、新媒体平台;深化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方志馆建设,适时建设“四川省史志馆联盟”。
《意见》要求,要深化方志开发利用,服务治蜀兴川大局。加强资政辅治,开展资政研究,建设“智慧方志”,服务科学决策。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编纂;开展古驿道、古村落、古建筑、古城镇、古民居、古树名木等专题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保护利用。服务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持续推进川粮油、川畜、川菜、川果、川茶、川竹、川药、川酒等“四川造”产品历史文化内涵挖掘整理,提升“川字号”品牌综合效益。服务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深入挖掘当地历史文化资源、红色文化资源,做好本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和宣传推介,开展地情短视频拍摄,深化推进名志文化工程,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意见》要求,要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筑牢发展底部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志,推动“一纳入、八到位”落到实处;严把质量标准,落实好四川省志、市县志、综合年鉴质量体系建设纲要,严格落实全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篇目审查、复核及质量抽查制度,不断提升志鉴质量;加强方志理论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建强方志人才队伍,高标准建设四川省地方志专家库、人才库,推进干部培训全覆盖,确保方志事业薪火永续。
《意见》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健全推进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深化交流提升,推广经验做法,取长补短,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