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加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9月5日甘孜州泸定县6.8级地震发生后,当晚,四川省民政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泸定6.8级地震相关工作,保障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护。
通知要求,地震灾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迅速摸排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等救助范围,落实落细低保边缘家庭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单人保”政策,并加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全面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护,做好地震灾区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针对性提供救助帮扶和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并做好特殊困难群体防灾避险工作。加强地震灾区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
同时,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救助、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5日晚,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发出倡议书,向社会各界发起倡议:一起行动起来,于危难中托起爱的方舟,帮助受灾的同胞渡过难关。(记者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