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两项标准”
促城市民族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
促城市民族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
9月1日,记者从省民族宗教委获悉,《四川省城市民族工作标准(2022年版)》和《四川省社区民族工作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两项标准”)已于近日正式下发全省各地民族工作部门执行。作为推进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的指导性标准,四川此次出台的“两项标准”为全国城市民族工作首创。
近年来,四川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城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平台作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夯实社区基础为工作着力点,以解决就学就业就医等基本公共服务为切入点,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有发展,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目前,全省有2个城市被命名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34个区(市、县)被命名为全国或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成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6个、省级示范社区82个,建立了一大批民族工作“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站点)。
制定“两项标准”,是进一步提升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按照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原则,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的积极探索。
本次出台的“两项标准”把近年来四川城市民族工作取得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梳理归纳、总结提炼,如“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和跨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一站三员三化”的工作载体,“微组织、微窗口、微热线、微活动”的四微服务,“工作机制长效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宣传教育立体化、交流活动多样化、服务解困精细化、管理疏导法治化”的“六化建设”等,是四川城市民族工作经验做法成果的集中展现。
“两项标准”围绕新时代民族工作五项重点任务,在城市民族工作标准设置20项具体任务、10项保障措施,在社区民族工作标准设置21项具体任务、4大类保障措施,解读了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的问题,明确了城市和社区民族工作的任务和保障。(记者 付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