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文旅部门联动推行审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近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推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确定了办理频次较高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和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等相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申请人在向文化和旅游部门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文化和旅游部门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文化和旅游部门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提高了文旅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便利度。
川渝两地省级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编制了适合两地的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通过政务服务场所、政府门户网站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将办事指南对外公开发布,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和下载。
同时,为了确保申请人承诺事项真实有效,文化和旅游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书面核查、网络核验、实地调查、公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对不实承诺实施综合惩戒。
下一步,将根据工作实际,探索更多高频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让文旅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