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被水利部列为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示范建设省份
2022年4月,水利部首次在全国选择了四川、重庆、福建、浙江、安徽、湖南、湖北、云南、贵州、江西共10个省份开展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示范工作。旨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通过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示范建设,以县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城镇、村庄周边、重要水源区为重点,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结合沟道治理、坡面整治、生物过滤带、水源涵养、封育保护、生态修复等多元化措施,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探索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小流域治理路子,打造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四川省通过县级申报、省级竞争立项的方式择优确定广元市苍溪县、凉山州西昌市、攀枝花市仁和区3个项目县(市、区)开展示范建设工作。财政厅、水利厅向广元市苍溪县、凉山州西昌市、攀枝花市仁和区下达了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共计69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
目前3个治理示范县已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技术审查工作,计划于2022年9月底开工建设,年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90%以上,2023年6月全面完成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