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发12个省级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空间
记者7月7日从水利厅获悉,经省政府授权,近日水利厅印发12个省级重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岸线规划》)。
《岸线规划》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为主要依据,对四川省境内的长江(金沙江)、黄河、岷江、沱江、雅砻江、嘉陵江、大渡河、涪江、渠江、青衣江、安宁河等11条江河干流和泸沽湖,共计6755公里干流及河湖沿岸12509公里岸线河(湖)段进行了岸线规划。
《岸线规划》将12个省级重要河湖岸线划分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岸线开发利用区等4个功能区,沿河(湖)划定了临水边界线、外缘边界线,形成了“四区两线”成果表及图册。
针对岸线功能分区的管控,水利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岸线规划》明确了各功能区的管控目标和措施,提出了各功能区的负面清单。同时,结合分区定位,从强化岸线保护、规范岸线利用等方面分别提出各功能分区的保护要求或开发利用制约条件、禁止或限制进入项目类型。
《岸线规划》涉及的12个省级重要河湖岸线保护率(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占比)平均为73.2%,各个河湖的岸线保护率也均超过水利部“不低于50%”要求,充分体现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记者 邵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