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2022年全省河湖健康评价工作视频会 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2022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省总河长令(第2号)中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精神要求,全面推进我省河湖健康评价工作,近日,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召开2022年全省河湖健康评价工作视频会。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河湖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1年全省河湖健康评价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解读了《四川省河流(湖库)评价指南》和《四川省12条省级河湖工作方案》,介绍了河湖长制信息化平台“健康评价”模块,对河湖健康评价入库进行了培训,安排部署了2022年全省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刘锐强调,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河湖治理保护成效的有力手段,更是全面强化河湖长制,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打造人民满意幸福河湖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谋划、密切协作,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全省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刘锐在会上就进一步做好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坚持高位推动,狠抓责任落实。各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务必高度重视,找准工作重点和目标,提前谋划部署,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工作标准,确保年度河湖健康评价工作顺利完成。二要健全工作体系,强化组织保障。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要发挥好联络员单位职责,会同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好相应省级河湖的健康评价工作;省直相关部门要明确相关处室和人员,按时提供省级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所需资料;各市(州)河长制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职能,配合省级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并组织开展好辖区内河湖健康评价工作。三要用好“四川标准”,开展健康评价。结合四川河湖特性,整合完善健康评价各项指标,编制印发《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形成“四川标准”。各级要按照《指南》,加强部门间联动和信息共享,充分应用已有可靠数据,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健康评价工作效率,确保结果科学、客观、公正。四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结果运用。通过健康评价查出河湖管理保护重难点问题,纳入“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年度工作清单”,形成“一张体检表”“一副好药方”“一套工作清单”新模式,实现闭环管理,真正做到因河施策。五要完善平台建设,强化技术支撑。河湖健康评价要坚持“一数一源”,与四川省河湖长制基础信息平台数据保持一致。省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快完善“健康评价”模块,实现河湖健康评价数字化管理、智能化应用。
据悉,2022年四川将完成400条以上河(湖)的健康评价工作,将通过健康评价工作,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为目标,着力提升河湖管护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省级河长联络员单位河长制推进办公室负责人,水利厅相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