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着力推动开创“转企升规”新局面 促进中小微企业提质升级护航高质量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给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带来较大冲击,面临或出现市场风险和生存危机。为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中小微企业提质升级,大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省统计局开展了“个转企、小升规”工作调研,针对调研结果,提出我省“转企升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差距、短板以及对策建议,助力“十四五”时期四川省中小微企业提质升级,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困境,把实事真正办到基层、企业心坎里,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企业纾困减负成效明显。
一、开展调研察实情。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2021年3月—11月,省统计局扎实开展“个转企、小升规”工作调研,牵头研究有关措施并代拟稿。省领导高度重视“转企升规”工作,省领导高度关注、亲自过问,并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省统计局多批次派出调研组,赴广东省、江苏省学习借鉴,前往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0个部门座谈研讨,深入成都市、自贡市等多地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调研发现,全国各地特别是广东、江苏等经济强省狠抓“转企升规”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建立培育库、强化融资支持、用地支持和公共服务、税收减免、缓交社保、开发金融产品、安排用地指标和子女入学、建立政府直通车制度、简化行政审批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同时加强动态培育指导,突出督查考核。与此同时,省内也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省级部门及各地区结合实际配套出台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
二、对比先进找差距。一是省内基本现状。在库调查单位数量:2020年末,全省在库调查单位(含投资,下同)5.55万户,比上年增长10.3%。新增调查单位数量:2020年全省新增调查单位0.99万户。“十三五”期间,全省平均每年新增规上调查单位0.81万户。市场主体数量:四经普资料显示,2018年末,全省共有法人企业57.03万户。此外,我省个体户数量众多,2018年末达363.3万个。二是对比先进看。广东、江苏两省市场主体总量大、增量多、潜力足,对经济发展形成较强支撑。总量对比:2020年广东、江苏GDP分别为11.1万亿元、10.3万亿元,分别是四川省的2.3倍、2.1倍;规上调查单位分别是16.3万户、13.6万户,分别是四川省的2.9倍、2.5倍。增量对比:2020年广东、江苏分别新增规上调查单位2.7万户、3.4万户,分别是四川省的2.7倍、3.4倍;分别比2016年净增调查单位6.1万户、2.4万户,同期四川省仅净增1.77万户。潜力对比:四经普资料显示,2018年广东、江苏年营业收入200万—500万元的企业分别有28.2万户、28.5万户,同期四川省仅有7.5万户;收入500万—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有13.7万户、16.0万户,同期四川省仅有3.7万户;收入1000万—2000万元的企业分别有8.9万户、9.9万户,同期四川省仅有2.5万户。广东、江苏存量培育企业多、升规潜力大。
三、洞悉问题补短板。调研发现我省“转企升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转企升规”目标有待明确。远景目标不够明确,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配套政策、服务、培育等体系有待完善。二是“转企升规”对象顾虑较多。担忧税率提高、税种变换、税费负担加重;会计制度、缴纳保费等要求更高;面临更多行政监管和检查,报送统计数据可能作为纳税和行政处罚依据等。三是“转企升规”服务质量不高。行政审批流程繁琐。注册企业名称要求唯一、住所证明严格等,政务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四是“转企升规”行业监管困难。小微市场主体经营信息核实难。有的为避税避管,经营规模到达一般纳税人标准就“化整为零”,有的升级获取奖励补贴后就回转,有的经营不善退库等。五是“转企升规”激励引导不够。缺乏长效激励机制。优惠政策、纾困渠道、标准要求等宣传不到位。存在“外来和尚好念经”的现象,忽视本土中小微市场主体的平等扶持等。
四、运用结果出政策。在省内外调研基础上,按照罗文常务副省长两次召集专题座谈会议精神,省统计局牵头分类听取部分企业意见,多次征求省直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代拟稿,经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1〕91号)。一是明确“转企升规”工作目标,即:全省累计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3600户;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000户以上;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二是主要从建立重点培育库、强化财税扶持、强化融资支持、强化要素保障、推动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等6个方面,提出了三大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分头负责确定分级、分行业“转企升规”培育对象,统筹安排工业、科技和服务业等相关领域存量和增量资金,支持银行机构开发专项金融产品,加强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工等要素保障,加强对“准升规”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推行“转企升规”一次办等措施。三是要求强化组织保障,明确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分别率头负责“小升规”“个转企”工作。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负责加强对“转企升规”工作的推动落实、宣传引导和督促检查。
五、推进工作见初效。自实施做好“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工作以来,围绕建立重点培育库、强化财税政策扶持、强化金融支持、强化要素保障、推动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督促检查等九条措施,各牵头责任单位压紧压实责任,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工作开局良好。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针对当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的生产经营成本增高、融资难融资贵、核心竞争力不强、营商环境有待优化等突出问题,出台10条扶持政策措施。全省2021年新增“规上”单位8129户(不含投资单位),比2020年多增加234户,增长3.0%。其中,批零和住餐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分别新增2726户、1839户、1719户、1160户和685户。新增企业中,新开业单位3153户,“四下”升“四上”单位4933户,其他类型单位43户。